2009年3月20日 星期五

李健睿讀書報告

(一)北京法源寺

作者:李敖
出版社:李敖出版社

不論如何,我都難以否認對海峽另一端的故國神州有著一種奇特的嚮往,不同於思鄉的情懷,而是在午夜夢迴時會驀然發現的一種驚喜,會買北京法源寺,因為是李大師執筆的原因倒還只佔了三成,有絕大多數的因素是我實在想看看在快一百年前的故都究竟是怎樣的光景,在一百年後的今日,人們又怎樣看待那斑駁的歲月。


  翻開這本書時多少讓我感到有些悵然,一時以為這實在不是本會有戲劇張力的小說(我到現在都還覺得小說的主要功能,應該是帶給現在人們疲憊的心靈一個想像的自由~);不過在我終於打起精神把書看了幾頁之後,才開始覺得歷史小說的不同於流俗;書中的大多數劇情,由史料和風土民情作為佐料,而人物之間近乎辯論的對談則擔起了全文血肉的重要部份(又或許這種思辯的模式是咱們李敖先生最擅長、並且鍾意的表現方式)


  從全文之初康有為以及法源寺佘法師間的惺惺相惜,進而論起清末時的國家大勢;到文中梁啟超遇上譚嗣同時,又是一場精采絕倫的...說是唇槍舌戰可能太過激動,應該說是場發人深省的雙簧演講;不過每當讀到這裡,我常常會想,梁任公在當時真的會有這樣的想法嗎?譚復生的從容赴死真的有那樣子的理由?以陰謀論來講,根本李敖是藉古人之口來大抒自己對當時(甚而是今朝)的看法評論,當然這也沒什麼不好,自古以來陰陽縱橫小說家,排在九流之末的小說到底不需要負荷太大的壓力,怕只怕當今政局不定而有些大官愛起對號入座的念頭而已。


  說到譚嗣同,我在國小時第一次看到他的絕命詩:我自橫刀向天笑,去留肝膽兩崑崙。儘管文意尚不大了了,不過讀起來的豪氣奔放卻是溢於於辭面;以這樣一個傳奇人物來做本書的主軸,我想是在恰當不過的了,最起碼,一個動盪的時代本就該由個看似漂泊實則肩擔重任的男子來詮釋。對於他的死,不知道已有多少為歷史學家談論過,不差我也來談上一談;讀到戊戌六君子赴義的內容,本是在生硬的歷史課本上,從小說中看來,似乎我更能看清楚他們被押付刑場的路程,甚至路旁民眾那疑惑或者茫然的眼光,我的雙眼閃動的也是那樣的神色──為什麼在能夠逃離清兵緝拿的情形下,他還要輕言的犧牲?真的是如李敖所說,要以一人的鮮血,來告訴其餘想從事改革的人:「此路不通」嗎?我卻另有一番看法;如同我們所知道的,晚清的政局已經非皇帝一人所能掌控,康有為想要藉由光緒來進行變法的計畫,明顯的受到上有慈禧、下有守舊人士的掣肘,這樣的政局活脫脫的像是一桶稀泥,只怕除非將它倒出來濾個分明,不然誰也別想攪不動...


在這樣的情形之下,我猛然憶起春秋的屈原,不也曾大嘆舉世皆濁我獨醒嗎?多麼相似的狀況啊!(證明了一件事,在中國歷史永遠是不斷的重演)這樣沉重的國事負擔,換作大凡人們大可以作壁上觀,或者掩耳不聞,然而一個責任感遠遠超過他人的文人,喔~不!我到寧願相信他是個俠士,真正的俠之大者,就連他在被綁赴行刑的時候,仍然是一派從容,古人說的好:慷慨赴死易,從容就義難。當一個人的心情處在激動的高峰時,泯不畏死是可以想見的,大可高喊一聲:「老子十八年後又是一條好漢!」牙關一咬就這麼人頭落地;不過要能夠在經歷百般的思索,或是能逃出卻又基於大義而捨身的處境下,表現的瀟灑自在就遠比前者來的困難,而譚嗣同正是屬於後者,在劊子手準備動刀時,他仰天長笑的一席話,我想才真正的道盡他的心聲:

「有心殺賊,無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好一個有心殺賊、無力回天!在那樣子險惡的世局之下,我想即便是大羅神仙也要感到無力了吧?復生的死,多半是了悟自己能做的,已經都完結,若再繼續逃往海外堅持下去,也無法在變法改革上有更大的突破,而他卻又始終不願以革命的方式,讓眾多百姓的鮮血堆積起另一個王朝的構成;這樣子的心境除了“無力”二字又有什麼比這形容更恰當的呢?

末了我想順帶一提,在絕命詩中,有不少人對「去留肝膽兩崑崙」中的兩崑崙意在何指而大作考究,我一直認為,那該是指他兩位江湖好友,王五和胡七。因為只有俠士一名才配的上譚嗣同,不問過去也不問未來,沒有痛心疾首的謾罵,責任完了便豁達離去;我不禁想問,中國五千年來的俠情是否以他作終?



(二)所羅門王的指環( King Solomon's Ring )

所羅門王,是西方神話中最具有智慧的一號人物;藉著指上的魔戒擁有著可以跟萬物溝通的能力;然而,卻因聽見夜鶯的謠言而勃然大怒,一氣之下便將那充滿未知力量的戒指狠狠拋棄,這讓我想起中國古時似乎也有著這麼樣的一個人──公冶長,說他是孔老夫子的弟子之一,但這是題外話。據說他有著能讀“鳥語”的能力,然而最後卻因這種能力而入獄,險些有生命之憂。如此說來,中西方的傳說倒也有著那麼些巧合在呢!或許是人們對於難以理解的事物總懷著好奇心吧!渴望能了解的心態中,卻又還抱著那麼一絲警覺性,這也難怪那些能和生靈溝通的人總沒啥好下場了。老祖宗們相信,萬物之間有著無形、看不見的繩索互相牽連著,假使其中有了斷缺,便會引起整個生態的傾覆,到了e世代的今日,人們似乎更了解他種生物和我們的差異,然而,我卻始終看不慣有些學者們對於生物學的態度,說是為了能保持著萬物之靈的高姿態,這甚至使我作嘔,且不說在萬物同源的上古時代,即便是在現今,我們的週遭仍然充斥著那些犧牲自己毛皮而供給我們的生物們,單以此論,我們便無資格自詡高高在上!

  勞倫茲,是個真正基於與動物之愛而去親近生物的人,我相信也只有在這種“海客無心”的相處中,我們才能確切的看清事物的本貌。誠如他所說的:我們無須替萬物下任何定論,更不該已人類社會的道德標準批判他們,生靈真相的本身就已經充滿迷人之美。就是這句話,讓我聯想起法國的另一位昆蟲學家──范白萊,兩人同樣的了解如何與萬物共處,不過,我想勞倫茲比他更多了一份詩人般的情懷,我甚至想替他妄作註腳,可能每個詩人的心中都有著對萬物的珍惜!正因如此,他們都願意為自己的動物作出犧牲。

  奧地利的艾頓堡,處於密林之中,被多瑙河從中橫流,這便是勞倫茲下半生所居住的地方,有著沼澤地的蘆葦、不受拘束的雁鵝、以及最為勞倫茲喜愛的穴烏。在幾近乎原始的村莊裡,他方能進行他的研究,喔~不!與其說是研究一門學問,我想他更希望是追求一種願意窮盡一生之力去發現的真理,儘管他可能永遠尋不完、挖掘不盡!在這人口數僅僅幾千名的村中,勞倫茲也做過不少讓那些道貌岸然的“高階”生物學者們嗤之以鼻的事,就好比為了維護自己孩子的安全,而將他關入一個大鐵籠中(可能違反了兒童保護法),以及忍受雁鵝們的排泄物替高級波斯地毯著上點點色澤,更親自領著一群白鵝在花園裡兜圈子,無一不讓外人們目瞪口呆,無法置信一位七老八十的歐吉桑竟然會做出這種似乎只有小娃兒才做的出的舉動──然而,這是否也代表著唯有擦拭赤子之心才能無隔閡的與那些可親的生物們相處呢?

  一位動物行為學的大宗師,我從他身上還學到了另一件重要的事:不已自己的觀點加諸他人身上。就像人們根本不該用道德觀念來替肉食動物或草食動物下定論一樣。在文章中我們可以知道,似乎凡是具有致命力量的生物們,都同時也擁有另一種極為強大的天賦(也可以說是禁忌)會禁止他輕易的使用那些會讓同類們遭受威脅的武器(狗或狼的利齒,火雞的爪子,烏鴉的嘴喙);而那些我們一直以為崇尚和平的生物(和平鴿)似乎就少了這一份出自感性的心靈制裁。因此,讓我們來看看究竟誰是真正的“好”動物──是能夠約束自己不肯啄傷朋友的烏鴉,還是那不惜千辛萬苦也要將第一次見面的伴侶置之死地而後甘心的家鴿;到底誰又是“邪惡”的生物呢?是那種凶性一發,就可以將凡是逃不開的同類(無論男女老少)都一起牴死的公鹿;還是那能夠約束自己“伸爪不打笑臉人”的老狼?

莎翁曾說過:有才者虛懷若谷,有力者恥於傷人。但這種說法可以用在天地之間任一種生物身上,唯獨不適於某種生物,他致命的武器不隨身帶著(或者可以說他最致命的武器便是不知節制),那就是──人類。自古以來有多少有大節的人能秉持不殺降者的原則?更多的例子是像春秋時代的秦將白起一般;一但攻下城池,便坑殺了百萬趙卒;或許你要想跳脫那古時人類社會觀尚未成型的時代,即便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我們仍然不免看到許多令人驚駭的舉動,德國納粹黨人屠殺了成千上萬的猶太民族,其手段之殘忍,我想可能比起那撲殺白兔的鷹隼未遑多讓吧!

  <浮士德>一書中曾寫道:萬物相形以生,眾生互惠而成。這樣的道理我在本書中“老家人”那篇文章裡,也看到了。勞倫茲跟穴烏之間的情感,的確可以說的上是相形以生、互惠而成;在最早馴養的兩隻鳥兒中,我們看到的是由人們給予的關愛及付出;當那兩隻幼鳥長成後,他們竟然也能擔負起帶領“後起新鳥”的責任,甚至有時還必須壓抑自己的天性(因為穴烏有著群體行動的天生衝動,當看到其他成群結隊飛經艾頓堡上空的候鳥群時,往往會有跟著也展翅高飛的舉動出現)否則單憑勞倫茲一人之力如何能抑止住一整群穴烏的激昂情緒?若非有那最早的兩隻“識途老鳥”在旁用鳥語號召,只怕作者也無法成功完成對穴烏的觀察呢~

  在心神激盪中,我看完了本書;抬頭望向窗外,天際的白雲似乎離我更加的貼近,或許是我也察覺到跟大自然溝通的那只魔戒了吧?同於“感時花濺淚,恨別鳥驚心”的情景,不論是一花一草,若以有情的眼光加以洞察,那麼還有什麼事物是不能了解、不能有所體認的呢?

(三)我獨自走過中國

作者:多明尼卡.芭蘭(劉軒譯)
出版社:水雲齋

一篇遊記引人的地方,我想不在於作者所遊覽的景色是何等壯闊;一個故事動人心弦的部分,我想也不會是故事發生的地點在哪,一切的感動,來自於每件發生的事,更來自於人。記遊類的文章,正為我這樣的解釋下了最好的註腳,從這本書中,我能看到作者的在旅行前後所帶來的個人成長;而和我自己本身旅行經驗所相互激盪而產生的火花更會是歷久彌新,不隨時光流逝而稍有沖淡,這就是為何每當隔了一段時間,又翻起同樣的一本書,很可能因為在這段期間自己又有了新的人生經驗,而同樣的記載,看在眼中,心裡卻能有嶄新的感受。

  本書特別的地方,透過的是一名外國女學生的眼中,看到的我們熟悉的文化(其實也並不盡然,我們真正看見神州的風光,往往是在那可以當作“歷史”教材的地理課本上);究竟撇開出生至今的成見,從全新的角度來看這條沉睡在東亞的巨龍,是怎樣的心情?看到作者寫的每一樁新鮮事,我不由自主聯想起去年暑假自己也曾有過遠到異鄉的旅行,那是到加州柏克萊大學遊學一個月的行程(實際上還是“遊”多於“學”吧~),有點雷同的背景,我卻幸運的處在民風開放且大方的陽光之洲,作者多明尼卡遭遇到的卻是生性拘謹的大陸同胞,而且我想,中文應該是比英文難懂的(作者自己也講,到了中國,早就有做文盲的準備)。

  在肩背一只包包,帶著些旅行支票,從紐約搭機飛抵中亞,一路搭火車從寸草不生的戈壁進入一塊別開生面的土地,有多少人有這樣的勇氣?或者我應該說,有多少家長放心讓子女們這樣闖一遭?我單單從紙上看著描述都能捏把冷汗,作者在夜幕低垂卻堅持要獨自騎著腳踏車上陽關古城繞繞;在遇上深圳暗夜中要敲詐的計程車司機,他該如何自處?北京城內的小旅館,還遇上了人口販子?當大夥人都一窩蜂的要去紫禁城一探究竟,多明尼卡卻不走馬看花,而深入了城牆外圍的小巷子,看到了在舊時繁華外的新生機,儘管微不足道,卻更顯得他在旅行途中的用心。這每一件事,現在看來似乎都是有驚無險的度過,然而再發生的當時,考驗的卻是每個人心中最深處的應變能力,這不禁讓我又想討論起台灣的學生,有多少人在那樣的情況下,能安全的保護自己?


同樣的年齡,我們在對世界的觀點可有著同樣的寬度?儘管我不想提,但卻不得不作一比較;根據國外大學校方的統計在大學四年中,總共有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學生有過長途的國外旅行,學校並且相當鼓勵這樣的風潮,甚至覺得越偏僻越好(有的到尼泊爾深處教起小學,有的還到阿根廷森林中向土著學了舞蹈);是怎樣的原因讓他們能夠有這樣寬廣的胸襟向世界邁開大步?我想,在二十一世紀初,每個人都應該要有這樣的世界觀!


(四)生命的樹──《少年小樹之歌》

這本書名的英文原義是:『小樹的教育』。直接點明了它在西方文化中,其實是所謂的成長小說;這類的小說是以關於成長意義的描述、以少年純真的眼光,洞悉建制的僵化社會與不合理,《少年小樹之歌》當然也不例外。

  我願意將這樣一本適合任何年齡閱讀的好書(應該是人人都該一讀)推薦給所有我心愛的人;書中洋溢著活力、敘述合理而且深具高瞻遠矚的精神。主角小樹是一位印地安小男孩,五歲時父母便雙逝,祖父母收養了他,並且開始以查拉幾族(印地安人的一種族群)的方式來教養他。一家三口面對自然,各取所需,決不貪婪,也決不濫墾土地。

  透過小樹的雙眼,全書詮釋了許多關於查拉幾族文化的事;他們所遭遇的,以及為何會有這種遭遇;在作者細心的勾勒之下,呈現出人事物的精神面,也鋪陳出大自然浩瀚的美。他同時也給讀者呈示了查拉幾族與白種人這兩個截然不同的世界,不同民族間的想法,讓我可以敞開胸襟去面對現今世上的種種問題。

  生命教育,是本書隱含其中的主題。它從敬畏大自然開始,對各種動植物在四季轉換之際所遭逢的變化,有極詳盡的刻劃──大自然是生命之源,本身亦是一種生命。因此,小樹的祖父一再叮囑他要敬畏自然;在觀察大雨、雷電、月亮、及星辰之餘,都要牢記這些現象都是大自然力量最宏偉的展現。我相信在每一個印地安人心中,認識大自然,即是他們受過最好的教育。小樹也這麼認為,祖父跟許多委人一樣:「他們效法印地安人,將自己奉獻給大自然,他們並不企圖征服或是濫用自然;而是與他們融為一體的生活。」所以他們尊重生命!從不為了娛樂而捕魚或是獵殺動物,他們若會做這些事只是為了食物。印地安人適度享用這些大自然的賜予,並隨時向天地表現虔誠的尊重和謝意。

  談到生命教育,當然也包括了死亡教育;生、死是自然界消長的現象,你我不需訝異。本書在接近結尾時,小樹經歷了無數的死亡事件:柳樹約翰、魏恩先生和爺爺奶奶先後離去;這些事情固然給小樹帶來了無窮的悲傷,但他都能勇敢的面對,記取這些長輩給予的教誨。他相信身邊一隻老狗的死亡,只不過是回到另一位老主人的身旁罷了,哀傷是多餘的。

  這樣一本植根於“愛”與“情”的佳作,述說的雖然是小樹接受生命教育的部份心路歷程;但肯定的是對大多數的讀者而言,在閱讀之後,也像經歷過了主角走過的受教過程一般,不是嗎?若要說這是一個教育,我更覺得是一種生命經驗的傳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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